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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01章 闲聊

“怎么就没有了?!我在‘畅所欲言’的一年工龄不是白费了吗!?”

道理确实是丁可人说的这么个道理。

因为按照劳动法规定,当员工在同一家公司连续签订几次固定期合同,或者工作满10年的,公司就必须跟该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。

只是有些小公司碍于合理避税或者某些业务需求,会多成立几个公司。

而每个公司下面总得要一两个员工,所以就会让某些好说话的老员工把工作关系转到新公司里面。

对于老员工来说,不论是待遇还是工作环境之类的都没变化。

但殊不知,这么操作,在一定程度上,就算是跳了一次槽。

就像丁可人说的,之前他在老公司的工龄就没用了,到新公司得重新开始算。

甚至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,某些无良公司会在即将跟某老员工续签合同的时候,故意整上这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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